【环球报资讯】江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 不在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
2023-05-15 08:32:55
南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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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
不在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培养更多复合型、知识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对不在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实行阶梯性管理补贴标准,由省级对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拟订补贴基准,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补贴标准,可根据省定基准上下浮动,最多不超过30%。
同时,我省还将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等人员取得当地培训补贴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照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当地培训补贴目录外但在省定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省定基准给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在省和当地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不予补贴。
据介绍,所有培训补贴信息均应按规定纳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管理,并进行智能化比对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不得就同一个培训项目重复申领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