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山东开展2023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现场核验工作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现场核验工作的通知。根据售电公司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情况、业务开展情况,选取40家售电公司进行现场核验。详情如下:
(资料图片)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现场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
为加强和规范售电公司管理,维护良好的电力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现场核验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根据售电公司2023年年度信息披露情况、业务开展情况,选取40家售电公司进行现场核验(核验名单见附件)。
二、核验内容
售电公司接受核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年度信息公示内容一致。具体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经过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
(三)经具备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资产评估报告,或2022年的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售电公司成立时间不满6个月的,需提供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以后到申请市场注册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
(四)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与从业人员身份证对应),中、高级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和(或)职业资格评审证明文件。
(五)商业地产的产权证明原件或1年及以上的房屋出租合同原件;
(六)技术支持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购买或租赁技术支持系统的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原件;接入电力交易平台的技术支持系统还需提供安全等级报告。
(七)需进行现场核验的其他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请售电公司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年度信息披露内容,如实、准确地提供核验材料,做好现场核验配合工作。
(二)对未通过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情况核验的售电公司,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期间暂停其签约新零售用户资格。
(三)未按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售电公司,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要求,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四、联系人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张玉振
电话:0531-80122946
电子邮箱:sc@sdpxc.com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附件:接受现场核验的售电公司名单附件:接受现场核验的售电公司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