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培训之机到深圳公款旅游 四川青川一干部被处分|世界观点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4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广元市青川县纪委监委获悉,青川县一干部借培训之机,到深圳公款旅游,报销7800余元,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来想借外出学习之机顺便旅游,没想到却换来一纸处分决定,真是得不偿失,教训十分深刻。”日前,青川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机务股负责人沈某,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时,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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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2022年8月,青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对青川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开展例行监督检查,当翻阅到一张报账凭证时,发现了疑点。
“报账凭证显示,你于2019年11月12日至15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参加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组织的学习培训,怎么回程的机票却是从深圳出发?”
面对工作人员的问询,沈某神色慌张:“我请了一天假,去深圳第二人民医院看望了曾在‘5·12’地震中救治我的主治医生。”沈某打出了感情牌,妄图蒙混过关。
“在附件中有一张11月13日由珠海到深圳的船票,以及13日至14日在深圳的住宿发票,这又怎么解释?请你一一说清楚。”工作人员继续对该报账凭证细捋,又发现了诸多疑点,于是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到广东那边去一趟不容易,确实是借培训之机到深圳旅游了……”难以自圆其说的沈某最终低下了头。
经查,沈某在珠海培训期间,未参加课堂培训,而是以到深圳探望朋友为由,擅自到深圳参加同学聚会,并到中央街、海滩等地游玩,违规将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补助等费用7800余元,进行了公款报销。2022年11月,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据介绍,青川县纪委监委通过媒体宣传公告、会议安排部署、专项监督检查、细查问题线索等方式,在全县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追缴违规报销费用1.5万余元。
“公款旅游看似小问题,实则败坏党员干部声誉,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形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让外出学习培训机会成为“求取真经”的课堂,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